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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不予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企业
发布日期: 2021-12-24 08:0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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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核时属于严重失信企业;审核时被列入破产清算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申请时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比2019年度平均参保人数减少超过50%(不包含50%,且不包含集团公司与子公司之间职工换岗、调转,或同一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之间职工换岗、调转的人数)的企业。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