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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参加工伤保险的形式
发布日期: 2021-12-15 12:54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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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的建设施工企业,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不能按用人单位形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特别是农民工,应按建设项目参加工伤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