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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的时限
发布日期: 2021-12-15 10: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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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政策链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