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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办理 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方式
发布日期: 2021-12-15 10:1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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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正常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各区人社局、社保经办机构、各单位应密切配合衔接,简化经办流程。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用人单位或存档机构为参保人员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尽量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社保网上申报大厅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减少人员聚集,应留存的必要纸质材料,可待疫情结束后再行提交归集。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