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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关于延长工作时间的相关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2-21 08:0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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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安排职工加班,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每天加班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 36小时的限制。

    政策链接: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处理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