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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试用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 2021-12-21 13:41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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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只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是不成立的,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政策链接:《天津市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若干问题实施细则》(津人社规字〔2018〕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