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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签订劳动合同的范围
发布日期: 2021-12-21 11:07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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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包含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