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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奖励对象
发布日期: 2021-12-16 13:57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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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依据规定给予奖励。

    政策链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