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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撤销奖励不服的救济渠道
发布日期: 2021-12-16 13:47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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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对撤销奖励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政策链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