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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 2021-12-10 09:02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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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惠政策

    一、人员范围的确定

    各单位要按照津政办发〔2020〕2号文件,准确界定非编一线医务人员范围,客观评价非编一线医务人员在疫情防控救治中的表现,将表现突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确定为推荐人选,并开具《新冠肺炎防控期间表现突出非事业编制一线医务人员应聘事业单位推荐信》,确保不漏人。

    二、优先聘用政策措施

    各单位开展公开招聘时,要在招聘方案中明确优先聘用非编一线医务人员的岗位和数量,并向社会发布公告。有条件的单位可以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开展专项招聘。对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或事业单位记大功奖励(均含集体)的人员,可采取直接考核考察的方式聘用;对获得市级工作部门、区委区政府表彰或事业单位记功奖励(均含集体)的人员,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鉴于疫情防控特殊情形,各招聘单位可实行“三同时”机制,即同时发布招聘公告、接受报名和资格审核,进一步压缩工作时间,提高招聘效率,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三、确保政策全覆盖

    各招聘单位要采取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招聘信息及优先聘用政策,并与本单位每名符合条件的非编一线医务人员签订《落实公开招聘优惠政策告知书》,确保人人知晓。持有《推荐信》的非编一线医务人员,享受同等条件下被优先聘用为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政策一次。招聘结束后,各单位办理人员备案手续时,应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名册》备注栏注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表现突出者”,并提供《推荐信》复印件。

    政策依据:《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对非事业编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公开招聘相关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