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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评价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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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对应专业技术资格

    1

    出版专业技术资格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中级资格: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初级资格:助理编辑(助理技术编辑或二级校对)

    2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高级资格:高级工程师

    中级资格:工程师

    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工程师

    4

    通信专业技术资格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

    中级资格:工程师

    初级资格: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5

    机动车检测维修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

    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工程师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6

    社会工作者

    《高级社会工作师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8〕2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高级社会工作师:高级职称

    社会工作师:中级职称

    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职称

    7

    银行业专业人员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

    中级资格:经济师

    初级资格:助理经济师

    8

    资产评估师(含珠宝专业)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

    注册资产评估师(2016年及以前取得):经济师

    资产评估师(2016年以后取得):经济师(需符合经济师聘任条件)

    9

    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

    房地产经纪人:经济师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助理经济师

    10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

    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助理试验检测师:助理工程师

    11

    工程咨询(投资)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

    工程师或经济师

    12

    土地登记代理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

    经济师

    13

    税务师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

    注册税务师(2014年及以前取得):经济师(需符合经济师聘任条件)

    税务师(2014年以后取得):助理经济师

    14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会〔2000〕11号)

    中级资格:会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会计师

    15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

    《审计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规定》(审人发〔2003〕4号)

    中级资格:审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审计师或审计员

    16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国统字〔1995〕46号)

    中级资格:统计师

    初级资格:助理统计师或统计员

    17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职发〔1993〕1号)

    中级资格:经济师

    初级资格:助理经济师

    18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号)、《预防医学、全科医学、药学、护理、其他卫生技术等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1〕164号)

    中级资格:主治(管)医师、主管药师、主管技师、主管护师;

    初级资格:药学士、技士、药学师、技师、护师

    19

    翻译专业技术资格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

    二级口译、笔译翻译:中级职称

    三级口译、笔译翻译:初级职称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