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表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序号

    资格名称

    文件依据

    对应专业技术资格

    1

    房地产估价师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经济师

    2

    造价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造价工程师(2018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

    一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以后取得):工程师

    二级造价工程师(2018年以后取得):助理工程师

    3

    注册城乡规划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注册城市规划师(2014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

    注册城乡规划师(2014年以后取得):工程师

    4

    执业药师

    《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药监人〔2019〕12号)

    主管药师、主管中药师

    5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分类管理办法》(人发〔2017〕118号)

    注册安全工程师(2017年及以前取得):工程师或经济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2018年取得):工程师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19年及以后取得):工程师

    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2019年及以后取得):助理工程师

    6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工程师

    7

    注册验船师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A级:工程师

    B级:工程师或助理工程师

    C级:助理工程师

    D级: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8

    注册计量师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一级注册计量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计量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9

    注册测绘师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

    工程师

    10

    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助理工程师

    11

    护士执业资格

    《护士条例》(国务院令第517号)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护理初级(师),护理初级(士)

    12

    执业医师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执业医师: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13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

    工程师

    14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

    工程师

    15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

    工程师

    16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航)

    《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

    工程师

    17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

    工程师

    18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

    《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

    工程师

    19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

    工程师

    20

    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

    工程师

    21

    注册冶金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

    工程师

    22

    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

    工程师

    23

    注册机械工程师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

    工程师

    24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

    工程师

    25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设〔1997〕222号)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26

    注册建筑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

    一级注册建筑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筑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27

    注册建造师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53号)

    一级注册建造师:工程师

    二级注册建造师: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

    28

    监理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年第147号)、《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工程师

    29

    注册会计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

    会计师或审计师

    30

    注册设备监理师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

    工程师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明确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