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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职称评审的程序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0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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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报送。申报人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申报要求和直接申报程序,将申报材料准备齐全后,直接报送中天人力中心受理窗口。

    (2)审核。中天人力中心按照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评审标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中天人力中心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

    (3)评审。各职称系列(专业)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工作,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发证。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局颁发职称证书。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1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