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足学历、资历要求,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申报:
1.获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等专家称号人员。
2.在基层一线工作10年以上,实际工作业绩突出的经济专业人员,获区局级以上表彰,并经2名相关专业正高级经济师(或教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
3.连续 3 年经营收入达到本市同行业企业领先水平,且经济效益较好(以审计报告为准)的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等主要经营管理人员。
4.获得国家专利金、银奖的主要完成人(前5名)。
5.满足业绩成果要求的3项以上,并经2名相关专业正高级经济师(或教授)推荐及业务主管部门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