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2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研究工作满5年。
(二)专业能力要求。科研能力较强,具有较扎实的学术功底和较丰富的学术积累,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大影响力。能够根据国家需要和国内外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设计具有较高学术意义或应用价值的研究课题,具有指导和主持本学科领域研究工作的能力。主要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对本学科某一领域有深入的创见性研究,能独立撰写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论文,在推动学科建设和发展方面作出较大贡献。主要从事应用研究和决策咨询研究的人员,能围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深入研究相关领域重要问题,撰写较高质量的对策研究成果;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完成重要项目,取得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业绩成果要求。任现职以来,应具备符合下列成果形式的代表性业绩成果至少5项,其中第1种成果形式必须具备且最多记为1项:
1.参与(署名前二)完成省部级社科规划课题2项,或参与(署名前二)完成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完成局厅级及以上课题2项。
2.在国内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被转引2次以上,或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之一论点摘录,或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之一全文转载;或在国内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论文、调研报告。
3.独立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合作(署名第一)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著作,或独立出版20万字以上学术译著。
4.获得省部级领导肯定批示的应用研究报告(独立作者)。
5.在中央重要媒体或省部级机关报纸独立发表有重要影响理论文章。
6.主持完成重要应用研究项目,被厅局级机关文件采纳。
7.独立成果获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或天津市优秀调研成果奖三等奖1项,或合作(署名前二)获以上奖励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