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翻译系列副高级职称(一级翻译)资格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39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报名参加一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或申报职称评审,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2年。

    2.具备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3年。

    3.具备翻译相关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4年。

    4.具备非翻译相关专业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二级翻译职称后,从事翻译工作满5年。

    5.取得同声传译翻译专业资格证书且满足上述学历和年限要求。

    (二)专业能力要求

    1.熟悉中国和相关语言国家的文化背景,中外文语言功底扎实。具有比较丰富的翻译实践经验,胜任范围较广、难度较大的翻译专业工作,能够承担重要场合的口译或者译文定稿工作,解决翻译工作中的疑难问题。

    2.对翻译实践或者理论有所研究,对原文有较强的理解能力,具有较强的中外文表达能力,有正式出版的译著或公开发表的译文,且具备较高翻译水准。

    3.翻译业绩突出,能够组织、指导三级翻译、二级翻译等翻译专业人员完成各项翻译任务。

    (三)业绩成果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口译者,在重要外事活动或国际会议中担任首席翻译,每年参加10次(或承担100小时)以上同传或交传翻译活动,并作为主译翻译5万字以上的译作(含公开发表、内部发行和内部使用材料),取得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2.从事笔译者,在翻译工作中负责审稿、定稿工作,并作为主译翻译10万字以上的译作(含公开发表、内部发行和内部使用材料),取得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关于深化翻译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