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专业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评审程序如下:
1.公布安排。从2019年起,将人工智能专业纳入全市职称评审范围,市人社局每年二季度公布政策信息和评审安排。
2.申报审核。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经用人单位、档案存放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业务主管部门逐级审核通过后,打印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3份、《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20份并加盖公章,连同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佐证材料逐级报送到业务主管部门。
3.评审公示。业务主管部门将申报材料报送职称评审机构。评审机构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并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4.颁发证书。公示无异议的,由职称评审机构在天津市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职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