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历、资历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
(2)具备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任教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3)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学历,任教2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2.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应符合下列条件:
(1)基本掌握教育学生的原则和方法,胜任班主任或指导学生社团工作,积极参与学生管理工作,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2)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基本掌握所教专业课程的专业知识和生产实习实训教学法,能够承担本专业部分实习实训教学;
(3)了解本专业各种工具、设备结构原理以及文明生产、安全操作规程,具有相应专业实践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