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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才申报职称在论文要求方面的突破
发布日期: 2021-12-14 15: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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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企业已聘的应用型人才,申报职称时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政策链接: 《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完善职称评价激发企业创新活力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