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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竞赛的人数要求
发布日期: 2021-12-10 09:03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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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级一类竞赛每个竞赛项目,同一组别的决赛人数不少于20人(组);市级二类竞赛、区级竞赛每个竞赛项目,同一组别的决赛人数不少于15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