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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纳入计划竞赛获奖选手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晋升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2-10 09:03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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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得市级一类竞赛前10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获得市级二类竞赛或区级竞赛前6名的,职工选手可晋升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已取得高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的,可晋升到技师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学生选手可晋升中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获得世界级、国家级竞赛相应名次的选手,按照人社部规定晋升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

    同一年内,因参加竞赛只能晋升一次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