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学徒制由学徒所在企业组织实施,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委托的培训机构(含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公共实训基地等,下同)分别承担。
企业主要通过师徒结对、导师带徒方式进行培养,应选拔优秀高技能人才担任导师,每名导师原则上带徒不超过8人。
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养方式,对学徒进行系统的专业理论培训和有针对性的技能实训,每个教学班原则上不超过40人。
新型学徒制每年培训时间不得少于600课时(含考核鉴定),其中,集中授课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实训不少于160课时。
集中授课可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理论课通过经市人社局遴选的线上培训平台开展,不超过集中授课课时的50%。线下培训课程可全部或部分安排在有条件的企业,应录制不低于25%课时的集中授课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