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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签约管理
发布日期: 2021-12-15 15:40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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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培训补贴的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等培训机构,在首次开展培训前,需与区职业培训补贴主管部门签订“承担培训任务协议书”,明确培训项目和双方权责。具体签约要求详见附件《天津市承接政府补贴职业培训机构协议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