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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监督评估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51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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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两级监督评估体系,强化事中重点监督、事后绩效评估。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定期对本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项目+团队”落实《“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资助协议》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开展监督并提出评估意见,每年书面报告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会同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按照人才基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管理规定,以“项目+团队”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难题、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情况等为重点,每年分类对创业类、创新类A级,以及不少于1/3的B级、C级“项目+团队”进行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项目+团队”升级、退出和政策支持、经费资助的重要参考依据。对检查评估不合格的予以警告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无明显改进的,取消“项目+团队”资格,不再享受支持政策并终止相关经费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