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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人选申报程序
发布日期: 2021-12-11 18:51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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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组织申报。用人单位登录“海河英才”网,下载填报《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第一层次人选专项资助申请表》。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核实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单和申请表发送至北方人才市场指定邮箱(tjrc131@126.com)。

    2.资格预审。北方人才市场预审后通知区人力社保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

    3.材料报送。区人社局、委办局人才工作部门通知相关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北方人才市场。

    4.专家评审。组建专家评委会,组织专业组评审和评委会评议两级评审,确定建议人选。

    5.组织公示。在网站对建议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6.审核批准。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名单,颁发证书。

    政策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