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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中一线医务人员抗疫成果可替代人才项目申报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发布日期: 2021-12-11 18:16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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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1号)中一线医务人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解决公共卫生、医疗救治、病毒检测、药物研发等重大课题及人民生命健康难题的业绩成果,可以替代相关人才项目申报条件中的业绩要求。

    业绩成果的形式包括:疫情防控期间的临床救治情况、病案病例、诊疗方案、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成果、流行病学报告、病理报告、药物疫苗研发情况、试剂检测设备产品研发应用情况、工作总结、心理治疗和疏导案例等。

    政策链接:《关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优先推荐人才项目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