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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申报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的规定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53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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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等市级人才专项资助的,不在本专项支持范围。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