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居住证积分取得入户资格的积分申请人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38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积分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办理落户手续后,应当依法继续参加社会保险。人社部门和公安部门对通过积分落户的人员参保缴费及其他情况进行跟踪调查,违反规定的,取消其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