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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31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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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等职业院校毕业、在本市用人单位就业,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不超过30周岁;②具有高级职业资格或在津工作满1年,不超过35周岁;③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④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在津工作满1年,符合下列要求之一:①具有高级职业资格,不超过35周岁;②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40周岁;③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不超过50周岁。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教委关于优化调整技能型人才引进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36号)

    《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