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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29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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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津创办符合天津产业政策导向的企业创业者,企业稳定运行超过1年,创业者累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以上。创业团队核心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市教委市公安局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人才引进落户全流程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8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