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创业型人才申请在津落户地点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27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1.本人或配偶名下的产权房;

    2.所在单位集体户;

    3.无产权房、所在单位无集体户的来津人才,在区人力社保部门指定的人才集体户落户;

    4.无就业单位的来津人才,在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落户并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