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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建制引进人才的条件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14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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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成建制形式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研发机构的职工可办理调入手续。

    以成建制形式由外省市整体迁入我市的企业或研发机构,根据单位需求,在办理首批人员调津过程中,凭市人民政府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文件、市领导批准成建制落户我市的批示、与我市各区政府以及相关产业园区管委会签订的合作协议,在保证调津人员中有50%以上符合我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前提下,对其余虽不具备我市引进人才所要求的学历、职称条件,但原就在该单位工作、且迁入我市后单位仍然急需的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技能型人才,可同时予以调入,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准予办理随迁手续。

    职工本人可以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口,随迁配偶及18周岁以下子女落户在职工本人或配偶名下合法固定住所。对暂无名下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享受“人才公寓”政策,落户人才公寓。

    政策链接:《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成建制迁入我市单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5〕8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