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引进的世界技能大赛金牌、银牌、铜牌、优胜奖的获奖选手或专家教练组长,分别给予一次性每人50万元、40万元、30万元、2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给予一次性每人4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给予一次性每人35万元奖励资助。
2.对引进的国家级技能大师,给予一次性每人3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2-5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和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前3名,给予一次性每人20万元奖励资助;对引进的省级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前3名、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第1名,给予一次性每人10万元奖励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