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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的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
发布日期: 2021-12-11 1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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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程序:

    市人社局每年组织1至2次申报工作。

    1.组织申报。创业类“项目+团队”一般从已确定的市级重点支持的“项目+团队”中遴选,按照申报单位属地关系,由各区人社局组织申报。

    2.初审推荐。各区人社局对“项目+团队”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依申报条件,对其所成立的公司进行实地踏勘,重点审查企业运营情况、诚信情况及申报材料真实性,出具推荐意见函,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指定邮箱或申报系统。

    3.专家评审。市人社局依据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制定评审方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领域对“项目+团队”进行分级评审,提出建议名单。其中,对符合创业类“项目+团队”相应级别条件,获得国家部委或市人社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及以上的,可直接认定为B级创业团队;获得国家部委或市人社部门主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二等奖的,可直接认定为C级创业团队。

    4.审核批准。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建议名单,经批准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及相关区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发布入选名单。

    申报材料:

    1.《天津市重点培养创业类“项目+团队”申报表》;

    2.各区人社局推荐意见函;

    3.团队所在企业商业计划书;

    4.专利、软件著作权等团队认为能证明项目和成员水平的材料。

    另外,申请A、B级团队时,还需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团队带头人个人纳税证明材料,以及银行开具的企业贷款贴息证明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准备原件,供各区人社局审查。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