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程序:
市人社局每年组织1次申报工作。
1.组织申报。创新类“项目+团队”按照申报单位隶属关系,由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组织申报。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由属地所在的区人社局组织申报。
2.资格审查。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真实性,出具推荐意见函,将审查后的申报材料电子版汇总后报市引进人才综合服务中心指定邮箱或申报系统。
3.专家评审。市人社局依据高层次人才项目评审有关规定制定评审方案,组建专家评审委员会,按行业领域对“项目+团队”进行分级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4.审核批准。市人社局向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送建议名单,经批准同意后,在市人社局及相关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的,向社会发布入选名单。
申报材料:
1.《天津市重点培养创新类“项目+团队”申报表》;
2.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出具的推荐意见函;
3.承担项目、获得奖励、发表论文、创造效益等团队认为能证明项目(课题)和成员水平的材料。
上述申报材料需准备原件,供各区人社局或各委办局(集团公司)审查。
政策链接:《市人社局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