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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到初创期科技型企业就业
发布日期: 2021-12-14 16:49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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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2年内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去到本市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就业,给予企业最长3年五项社保补贴和1年岗位补贴。

    “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成立期限在5年以内,符合《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要求,完成自主评价,并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的非上市企业。

    政策链接:《关于印发天津市进一步促进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津就组字〔2020〕2号)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鼓励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2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