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
+

市科技局印发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11-19 20:29   |   来源: 天津市科技局   |  
字号: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常委会部署要求,市科技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人才和科技创新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以“第一资源”强化“第一动力”,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立足科技创新主战场,加强科技人才工作系统谋划,大力推进我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全力服务我国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切实形成人才引领科技创新、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态势和生动局面,提出如下措施:

    一、发挥重大创新平台承载功能,引育用好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

    大力支持海河实验室建设,对其引进的顶尖人才及创新团队,实行“绿色通道”+“政策定制”,全程跟进定向服务。持续推进新一代超级计算机、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大型地震工程模拟研究设施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建设,实施定向对接、“一人一策”等机制,聚集战略科学家和科技领军人才开展前瞻性、原创性、颠覆性研究。支持大学科技园以及“信创谷”“生物制造谷”“细胞谷”等科技创新集聚区标志区结合区域特点,开展人才引育政策和体制机制创新,汇聚一批特色领域创新人才。依托国家和我市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实施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遴选计划,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及其升级版政策,积极探索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等保障措施。

    二、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围绕“制造业立市”打造产业科技人才队伍

    大力推动生物医药和中医药等12条产业链建设,紧扣产业发展需求,以重大项目实施和重点研发平台建设为牵引,引聚高水平创新人才和团队。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技术领域,积极部署应用基础和前沿技术研发,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培养打造高质量产业创新人才队伍。实施创新型企业领军计划和新动能引育高企倍增专项行动计划,持续优化雏鹰—瞪羚—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聚集一批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加快推进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为科技创业人才培养提供实体空间和服务平台。支持十大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定期组织创新创业人才对接交流活动,加快构建龙头企业牵头、高校院所支撑、各主体协同配合的创新联合体,集聚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三、推进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真正为科技人才赋权松绑

    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的形成和实施方式,通过“揭榜挂帅”、技术总师负责制等机制,以及责任制和军令状等制度,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成就事业。推进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改革,实施关于改革完善财政科研经费管理若干意见,精简合并预算编制科目,在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类、科技人才类及软科学研究类项目中逐步推行经费包干制。支持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参照新型研发机构运行管理模式进行探索实践,实行经费使用“负面清单”制度,赋予科技领军人才在自主组建科研团队、科研仪器设备采购使用、创新资源流动共享等方面的资源调度权。创新项目过程管理,针对关键节点实施“里程碑”管理。完善项目“一站式”验收服务模式,推进实现“无纸化”和“最多跑一次”。探索放大企业人才参与应用研究、技术开发项目和人才项目的决策权重。全面推行科研财务助理制度,为科研人员在预算编制、经费报销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

    四、深化开放协同创新,加快集聚海内外高层次人才

    优化科技人才发现机制,加快建立天津高端科技人才数据库,绘制重点领域科技人才图谱,为引聚战略科学家、顶尖人才和创新团队提供资源保障。建立健全引智育才发布对接机制,面向全球发布重点单位引才需求,推介引智育才重点政策,用好国家人才招聘平台,培育我市招才引智品牌载体,大力引聚海内外高端人才。支持高水平猎头公司和科技人才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和科技人才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大力拓展人才国际交流领域和渠道,深入推进“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海外研发推广中心等平台建设,广泛开展国际科技人文交流活动聚才引智,充分利用全球创新资源。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建设,积极组织京津冀外国专家学术交流等特色活动,设立京津冀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借助京津中关村科技城、滨海中关村科技园等载体,积极吸纳北京溢出科技创新人才资源。

    五、完善科技人才培养体系,造就一流科技人才方阵

    深入实施国家及我市科技人才培养专项,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积极承接重大科技项目,助力更多优秀科技人才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不断丰富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方式,综合运用科技人才大讲堂、高层次人才研修班等措施,进一步提升科技人才战略思维和创新能力。实施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出国(境)培训项目,支持科技人才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加快融入全球创新网络。依托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加快科技成果评价师、创新工程师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大力推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和企业科技特派员工作,打造一支服务乡村振兴和企业创新的科技人才队伍。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卓越工程师队伍教育培养,为产业发展注入人才动能。

    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释放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聚焦“解细绳”、破难题,完善科技成果转化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明确科研单位在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处置和收益分配方面,科研人员在科技成果收益分享方面的具体措施和实现路径。推动落实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科研人员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等具体政策。印发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汇编,指导科研单位用好用足已有激励政策。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开展政策效果的跟踪和评估,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创造条件。

    七、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不断优化人才评价标准,围绕实施市杰出青年基金、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等重点人才专项,以及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专业职称评审等工作,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水平、业绩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不断完善人才评价机制,规范实施专家评价,完善评审专家库、严格专家评审程序、精准运用评价结果。积极推进分类评价,对基础研究人才、青年科技人才重点推行聘期评价、长周期评价,探索实行国际国内同行专业化评价,加快构建社会化、市场化、国际化人才评价机制。试行高层次人才计划科学家举荐制度。

    八、完善科技人才服务机制,打造吸引人才新优势

    加快科技人才工作“放管服”改革,严格落实“一制三化”要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行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不见面”审批,设立外国人工作类、居留类证件“三证联办”服务窗口。充分发挥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科技金融对接服务机构等创新服务平台作用,为科技人才提供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科技金融、大型仪器设备应用等全过程全要素服务。充分发挥高成长初创科技型企业专项投资等引导基金作用,不断创新科技金融服务,为科技人才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投融资氛围。定期组织科技人才创新及服务需求调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科技人才在工作及生活方面遇到的困难。深入实施外国专家就医、社交“助力计划”,组织外籍人才“中国日”等特色服务活动,探索打造国际人才集聚区。

    九、营造科技人才发展良好环境,优化人才创新生态

    加强学风和作风建设,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与市级信用信息平台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强化联合惩戒机制,打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科研环境。大力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讲好科学家故事,开展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海河友谊奖”等评选表彰活动,鼓励社会资本设立人才(科技)奖励,营造尊重创新、尊重人才、尊重知识的良好创新文化氛围。深入推进全域科普,打造科普品牌活动,加强科普基地专业化、特色化建设,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科普产品征集、审核、发布、评价机制,推动科普全媒体智慧传播,大力培养科普人才队伍,实施重点人群科学素质行动,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

    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统筹推进科技人才工作整体合力

    成立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科技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和顶层设计,全面推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科技人才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落地见效。完善党委定期研究科技人才工作的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健全党委联系专家制度,加强政治引领、政治吸纳和安全保护工作,定期组织科技人才走访慰问、休假疗养等活动,推进人才智库建设,建立完善专家建言献策机制,发挥党组织凝聚人才作用。探索建立科技、教育、人社、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政策贯通机制,联合开展人才工作考核评估,及时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对工作落实不力、失职失责的单位及个人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