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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
发布日期: 2021-12-15 12:52   |   来源: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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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职工的下列工伤保险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工伤医疗费;

    (二)工伤康复费;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

    (四)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

    (五)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

    (六)生活护理费;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八)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的伤残津贴;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丧葬补助金;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政策链接:《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