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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滨海新区培养博士后人才的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0-08-13 1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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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助对象】

    对滨海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给予生活补贴;对出站后留新区工作的博士后给予生活补贴。

    【资助标准】

    (一)对滨海新区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在站博士后,给予每人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二)对从新区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出站后留新区工作的博士后,与新区用人单位签订5年以上工作(聘用)合同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生活补贴。